办理部门:规划局等
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及报送资料:
办理部门:规划局
前提条件:1、已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城市工程设计方案审定意见;2、已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工程规划设计或工程设计审定意见。
所需资料:1、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城市规划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及附图;4、测绘院提供的1:500/1:1000地形图6份;5、凡属于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建设工程需要加送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
最后: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