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报批时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要求,应准备以下材料:
1. 项目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信息。
2. 立项文件:提供国家部委、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
3. 规划批准方案:包括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 勘察设计合同:提供勘察、设计合同的复印件。
5.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立面效果图小样、初设说明书、初步设计图一套等。
6. 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以及建筑节能设计图和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7.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等。
8.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 资金证明: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如工程项目专用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
11. 其他材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
请注意,上述信息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具体规划报批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准备材料前,联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报建指南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