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装修工程报建报备在上海需要以下资料:
1. 《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单位在线填写并进行电子签章。
2. 既有建筑物所有权证:如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使用权,需提交租赁合同和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证明文书。
3.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承诺。
4. 施工图和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格式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进行电子签章)。
5. 特殊情况下需额外提交的资料: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含抗震鉴定报告):涉及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超过设计荷载值5%的情况。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涉及超限高层建筑或超出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设计的建筑。
抗震设防专项专家论证意见:涉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多层建筑。
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光反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报告:涉及玻璃幕墙改动。
书面认定资料:经市、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列入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涉及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
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和《上海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保证书》:填写并上传。
7. 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的电子签章:设计负责人为非注册执业人员的,应使用带个人签名的电子签章;为注册执业人员的,应使用带执业印章的电子签章。
请注意,上述资料需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且清晰可读。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最新的政策有所变化,因此在准备报建资料前,建议联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报建指南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