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装修工程报建标准如下:
1. **报建条件**: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需要实行报建审批。
2. **装修工程分类**:上海办公室装修工程分为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修工程两类。按照分类实行差别化管理、分类审批。一次申报多个建筑单体或者部位实施装饰装修,凡有一个及以上建筑单体或部位涉及特殊类装修内容,该装饰装修工程按照特殊类装修工程进行审批。
3. **特殊类装修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装修工程应当列入特殊类装修工程:
-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
- 涉及消防设施变动;
- 涉及房屋立面改动;
- 涉及功能调整,并经市、区政府书面认定需要列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4. **办理方式**: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下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无需到实体窗口申请和递交资料。
5. **办理时限**:
- 一般类装修工程累计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其中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为当场在线办理。
- 特殊类装修工程累计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其中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包括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
因此,如果您的装修工程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及以上,您需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进行报建。